關於台灣問題



  所謂台灣問題,從內涵說,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純屬中國內政。1949年10月1日,中華
人民共和國成立,國民党的一部分軍政人員戰敗后退到台灣。他們在美國政府支持
下,武裝割据台灣。這樣,台灣問題首先就是: 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國人民的惟
一合法政府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台灣當局的關系問題,應該由海峽兩岸的中
國人自己來解決。

  (二)台灣問題是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民族尊
嚴、反對外來干涉的問題。美國政府應當嚴格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原則,徹底
糾正并停止其利用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阻撓中國統一的种种錯誤做法。

  (三)台灣問題的本質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獨”与反“台獨”的斗爭,焦點
是一個中國与“兩個中國”的斗爭。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
反對任何旨在分裂國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陰謀,堅決反對任何制造“兩個中國”、
“一中一台”或搞“台灣獨立”的圖謀。

   為什么說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灣自古屬于中國。中國人最早開發了台灣。1700年前的中國歷史文獻《臨海
水土志》對此就有所著述,這是世界上最早記述台灣的文字。公元3世紀和7世紀,
三國孫吳政權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從17世紀開始,中國人民開發台
灣的規模越來越大。從元朝(1206-1368)開始,中國歷代政府先后在台灣設立行
政机构,對台灣進行有效管轄。

  17世紀中葉,荷蘭殖民者侵占台灣,民族英雄鄭成功于1662年驅逐了荷蘭殖民
者,收复了台灣。1859年,中國清朝政府因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在日本的脅迫下簽
訂了不平等的《馬關條約》,把台灣、澎湖割讓給日本。1937年7月,中國人民開始
了全民族的抗日戰爭;中國政府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中外,廢止与日本
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并宣布將收复台灣和澎湖。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無條
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把台灣交還給中國。至此,台灣重入中國
版圖,重歸于中國的主權管轄之下。

  1949年以后,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台灣和祖國大陸處于暫時的分裂狀態,但
這并未改變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事實。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
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海內外中國人的共識,也是得到聯合國和世界上絕大多
數國家承認的。

  國際社會是如何公認台灣是屬于中國的?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不僅是歷史事實,也已被國際社會所公認。

  1895年至1945年,台灣、澎湖被日本強行占領。1937年7月,中國人民開始抗日
戰爭。這場戰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斗爭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廣泛支持。在第
二次世界大戰中,為了反對德、日、意法西斯軸心國,中國与美國、蘇聯、英國、
法國等結成同盟國。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共同發表的《開羅宣言》指出:
“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奪得或占
領之一切島嶼,在使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土地,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歸
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簽署、后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
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條款》聲明,“茲接受中、美、英
三國共同簽署的、后來又有蘇聯參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條款。”10月
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于台北舉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國政府宣告:
自即日起,台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
置于中國主權之下。至此,台灣、澎湖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即為全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
与161個國家建立正式外交關系。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承
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惟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
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并恢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
利”。同時,驅逐了台灣當局的“代表”。聯合國和全世界已公認,世界上只有一
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惟一
合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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