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億外交大醜聞 遠在國際近台灣


(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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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醜聞在何方
遠在國際近台灣 

十億外交大醜聞
遠在國際近台灣
如何追究不容緩
法務當然莫放寬

據聯合報五月三日頭版頭條新聞記者劉峻谷、蕭白雪、張宏業台北報導:金援巴紐
十億元遭侵吞案,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先後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及行政院副
院長邱義仁到案說明。據了解,外交部原以詐欺、侵占事由函請檢方偵辦,但檢方
日前查扣到一份重要文件,案情急轉直下,改以「貪瀆案」偵辦,顯示有公務員涉
及不法。
 
檢方指出,本案要釐清的疑點包括:主導本案是國安會還是外交部?有那些人參與?
外交部不尋常的撥款作為,究竟是誰指示?有無循規定執行?金紀玖、吳思材在新
加坡帳戶中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合台幣十億元)流向何處?其中是否包括回
扣等。另一方面,檢方也將透過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追查這筆錢流向。
 
外交部上月十五日將本案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事關外交機密,檢方以極度保
密的規格偵辦,直到昨天黃志芳及邱義仁分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後,才在一天內大動
作約談黃、邱兩人。 

昨天下午三時許,黃志芳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應訊,至晚上八時許離去,長達
五個小時。據了解,黃志芳對巴紐案的過程詳細說明,還帶著授權金紀玖、吳思材
與巴紐秘密談判建交的文件以及匯款紀錄,佐證他的說詞。
 
深夜十時廿分,邱義仁也被傳喚到北檢漏夜作證,凌晨零時四十分結束庭訊,不發
一語離去。
 
截至目前,兩名主嫌金紀玖及吳思材,金滯留國外,行蹤不明。吳上周五經台北地
檢署拘提到案後聲押,但因檢察官以事關國家機密為由,不便提供具體證據,遭台
北地院以罪證不足理由裁定飭回。檢方除對飭回的裁定提起抗告外,並將吳限制出
境,及派專案人員監控。
 
吳思材到案後辯稱,已依與外交部的約定和巴布亞紐幾內亞高層官員見面,談判建
交事宜,但後來外交部不願建交而作罷。他否認侵占十億元,強調他沒有動用和金
紀玖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
 
另外,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昨天下午三時許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邱義仁、黃志
芳主導金援外交十億元被掮客侵占,涉嫌瀆職;北檢已受理。

另據聯合晚報五月二日A三版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在國安會秘
書長任內,介紹外交掮客給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建交款項3000萬美
元不知去向,今天引起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國是論壇中大聲撻伐,立委吳清池質疑
這是邱義仁以秘密外交掏空國庫,立委張顯耀要求特偵組偵辦本案有無貪瀆。 
立委楊瓊瓔說,邱義仁要如何對這件外交醜聞負責,請他在最快時間內告知全國民
眾。一年一位勞工只能賺21萬元,需要4000多年才能賺到9億多元,邱義仁卻委託一
位被起訴、一位涉及別的案件的人當掮客,事發一年多,政府未有任何動作,可能
任由他人提撥這些錢,她懷疑邱義仁打算利用外交機密預算把這個漏洞消化掉,整
個案子就不見了。
 
立委邱鏡淳表示,邱義仁為何信任有案底的金紀玖,讓這種人擔任外交密使,有必
要說清楚,講明白。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說,這些錢拿來照顧台灣弱勢農民,照顧雲
林的蒜農,總比被人騙走要好。

筆者認為外交十億鉅款,近日傳聞之後,全球震撼,效果如何?吾人拭目以觀。
(二00八年五月三日發稿。)

(2)
十億鉅金被領走
黃志芳表示不知 

外交醜聞從何來
追究問題門大開
十億鉅金被領走
追回歸案莫疑猜

據聯合報五月三日A二版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洽談建交,卻
爆發十億援外款遭侵吞的重大醜聞,外交部長黃志芳昨天鞠躬向國人道歉,但對辭
職下台並不鬆口。 

他並強調,「關鍵並不在於外交工作上面的疏失,而是在於我們所託付的自己人發
生忠誠度上的問題,我不是眷戀職務的人。」 

黃志芳表示,開始推動建交案時,邱義仁曾向陳總統報告,他也口頭向陳總統報告,
因此是「奉指示推動建交」。至於這十億元是不是已經被人提走,黃志芳也坦言,
「目前訊息很混亂」,無法知道。 

黃志芳昨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說明巴紐金援弊案,他先為本案向國人鞠躬道歉,並表
示「會負起應負的責任」,外交部也對本案做了檢討,但沒有任何人員為了這起重
大醜聞受到行政處分。 

黃志芳不願談論類似機密援外預算,在必須通過民間人士時的操作方法。但在本案
裡,這套機制是不是出了問題?黃志芳說,當初這筆合作款項是為了取信當事國,
因為當事國聲稱與台灣建交要承受很大風險及損失,為了保障權益,外交部才沒有
把錢匯給當事國政府,而是匯給中間人,並言明建交後,這筆合作款才可以匯給對
方國,只是到最後,負責為此機制把關的人出了問題。
 
黃志芳說,為了把錢追回來,外交部窮盡各種管道找人,外交部人員去了洛杉磯至
少四次,去年春節期間,甚至犧牲假期,守在金紀玖的太太洛杉磯住所前,希望勸
說金還錢,「種種努力,不足為外人道」,當初是認為若能圓滿解決,不讓事情檯
面化,最符合國家利益,現在採取法律行動,是因為窮盡各種可能辦法,最後都不
可行,「絕對不是因政黨輪替,自覺紙包不住火才公開」。
 
黃志芳說,這三千萬美元款項是用於機密外交,由外交部預算支應。先前透過管道
查詢,這筆款項還在,但是過去一兩個月前開始採取追討行動時,「得到的訊息是
比較混亂的」。 

黃志芳說,外交部已向新加坡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凍結金吳二人在新加坡華僑銀
行帳戶資產,但還要一段時間才會通知帳戶裡剩餘款項,法務部也會透過國際法律
互助機制處理。
 
黃志芳指出,如果這筆錢還在,就好處理,如果錢已被兩人轉移出去,根據外交部
與法務部私下討論結論,這情形仍可透過法律互助機制及國際洗錢防制合作,一路
追查資金流向,透過司法途徑應可追回這筆錢。

筆者認為外交醜聞大風波,震驚全球,台灣法務部應嚴加追究,自不待言。
(二00八年五月三日發稿。)

(3)
十億鉅款人民血汗
豈能私誼隨便付出 

外交鉅款門洞開
私誼可交胡亂來
法部從嚴追到底
看誰終局倒頭栽

據聯合報五月三日A二版記者蘇位榮分析: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說,外交部已向檢方
指控金紀玖及吳思材詐欺及背信罪;不過據了解,檢方是朝貪瀆方向偵辦,不是單
純的詐欺、背信而已,顯示有公務員涉案,案情將向上發展。 

上周五,檢察官將吳思材以貪瀆罪嫌向法院聲押,而吳並非公務員,檢方卻以貪瀆
罪嫌移送,很明顯一定另有公務員涉案,而且移送書上確列有涉案公務員的名字。
 
不過,檢方以涉及國家機密為由,保留相關事證,以致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將吳思
材飭回。
 
檢方朝貪瀆方向偵辦,應是認為國家的外交經費十億元,外交部是基於何種決策及
程序,直接匯到金紀玖及吳思材「兩名老百姓」的新加坡聯名私人帳戶?外交部這
種未作查核與管控的做法,簡直是匪夷所思,難怪檢方懷疑必有公務員涉案其中,
相互勾串。 

此案金紀玖和吳思材兩人當然有問題,但黃志芳難道沒有責任?外交經費的支出,
外交部長要負監督之責,將公款匯到兩個祕密外交中間人的私人帳戶,好似私相授
受,自然會捲入這樁官司裡。
 
依目前的官方說法,邱義仁應是全案的關鍵人物。他說金紀玖和吳思材是他「最信
賴的朋友」牽線,再由他將兩人轉介紹給黃志芳與巴紐談判建交;邱義仁當時是國
安會秘書長,為何沒有透過國安系統對金、吳兩人進行安全查核及掌控?國家的公
帑安全豈能靠個人的私誼來支用,邱義仁的荒唐由此可見。
 
公帑的花用,先有預算的編列,後來撥用的法制規定,有憑有據,層層節制,目的
就為避免人謀不臧的弊端。而今國家十億元外交經費輕易落入私人帳戶,絕不是一
句「我信任朋友」就能夠含糊交代,也不是「機密外交」這頂帽子能夠掩蓋的,檢
察官自然要揪出貪瀆的那隻黑手。

筆者認為十億外交大醜聞之款,全為納稅人血汗錢,冤家有頭債有主,我們將看政
府如何善後? 
(二00八年五月三日發稿。)

金紀玖灌水四千萬美元
吳思材喊冤沒有A到錢 

外交醜聞許多金
月下花前無好音
近水樓台幾隻手
其中詭異亂當今

據聯合報五月四日頭版頭條新聞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外交醜聞弊案關鍵人物吳思
材昨天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金紀玖將台巴建交的金援費用從兩千萬美元「灌水」
到四千萬美元,並給了他一張「list(明細單)」,聲稱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
他保留這張單子,已交給檢方。
 
「我不是壞人!」吳思材昨天在記者會上皺眉喊冤,再三保證沒A外交部的錢,
「要跑,早在一年前就跑了!」他還主動爆料,指金紀玖允諾如果台巴成功建交,
會給他佣金一百萬美元,但他一毛錢也沒有拿到,卻捲進此事,感到很無奈。 
吳思材昨天不願進一步說明所謂的「list」是否就是佣金明細或是要打點誰。外交
部長黃志芳稍後則否認允諾給付建交佣金,指吳思材說的一百萬美元是吳單方面的
「期待」,外交部只承諾成功建交後會給予金、吳兩人「適當的差旅費用補助」。
 
吳思材聲稱在帛琉認識金紀玖,十年未聯絡,直到兩年前金紀玖主動找他,請求幫
忙推動台巴建交,事成有一百萬美元佣金。他說,他願意幫助台灣與其他國家發展
外交,也認為這是一件大事,因此特地來台由金紀玖帶他見邱義仁、黃志芳,確認
金是台灣推動建交的窗口,他則代表巴紐方面的窗口。
 
他去巴紐會見高層官員後,告知金紀玖,巴紐要求建交金援費用兩千萬美元,但金
卻要他向黃志芳謊稱四千萬美元;他質疑為何增加,金回答還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
用,還寫了一張「list」給他看。
 
吳思材說,黃志芳將建交金援殺價到三千萬美元,但他兩次安排巴紐官員來台簽約,
黃志芳卻不簽建交公報。金紀玖後來表示,邱義仁要求將金援款項匯回台灣,他即
簽名將聯名帳戶的錢轉到金的帳戶,不清楚金後來把錢轉到那裏。
 
吳思材強調,他認為把金紀玖寫的「list」放在身上會有生命危險,日前已交給主
任檢察官黃謀信。 

黃志芳昨天表示,吳思材曾把「list」提供給外交部,但這張「差額分配表」記載
推動建交費用,並沒有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的事。

同版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所說的巴紐案「神秘友人」,浮上
檯面。台北地檢署查出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引薦主嫌金紀玖認識邱義仁,昨天傍晚
傳訊他到案,發現邱、柯說法一致,但和另名涉案人吳思材有部分出入,將查明是
否有人說謊。
 
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下午再度傳訊吳思材,訊後飭回;隨即指揮檢察事務官
前往台北市天母東路搜索吳思材小姨子住家,查扣外交部委託金紀玖、吳思材處理
台巴建交事宜的相關文件,及金援款項轉匯資料等,追查全案是否一開始就是一齣
騙局,及幕後是誰在主導。
 
外交醜聞弊案爆發後,外交部長黃志芳宣稱當初是邱義仁交辦,將兩千九百八十萬
美元匯到新加坡華僑銀行金紀玖和吳思材的聯名帳戶。邱義仁坦言是他把金紀玖推
薦給外交部,原因是一位「多年好友」的牽線,陳總統也認識這位友人。 
邱義仁不願透露「神秘友人」的身分,但檢方前天深夜傳訊他,一直訊問到昨天凌
晨零時四十分,邱義仁向檢察官說出「神秘友人」是柯承亨,柯當時是國安會副秘
書長,他相信柯的引薦,認為可以透過金紀玖推動台巴建交;至於金援款項,他都
沒有經手。
 
檢方為儘快釐清案情,昨天下午三時卅分再次傳訊吳思材到台北地檢署說明,下午
五時卅分偵訊完畢;檢察官低調轉往貴陽街第二辦公室開庭訊問柯承亨,交叉比對
黃、邱、柯、吳的說詞,了解四人在此案所扮演的角色和金援款項的流向。 
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一直訊問到晚上八時卅分,將柯承亨飭回。據了解,由於邱義仁、
柯承亨對於金紀玖相關案情的說法,和吳思材有出入,檢方釐清疑點後,不排除要
求邱和柯再到庭說明。
 
外傳吳思材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昨天表示,目前
未考慮說服吳思材轉為汙點證人。
 
據了解,檢方已透過司法互助,請新加坡檢察官向當地高等法院聲請查詢命令,協
助我方調查外交部匯往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的十億元鉅款,到底還剩多少,以
及轉到那些帳戶,希望查出最後流向,再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凍結。

筆者認為台灣十億元外交醜聞,當局正在嚴厲追究中,在正義法律之前,當有收回
之一日。 

(二00八年五月四日發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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