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一中”各表,內外有別


(董拔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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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拔萃
筆者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商報》發表《一中各表,內外有別》的文章後,二十四
日,《菲華日報》刊發一篇《兩岸協商開拓新局》之“讀者來函”;二十九日,
《世界日報》刊發題為《“一中各表,內外有別”的由來》的文章。兩位作者皆對
筆者的觀點提出不同的看法。為找出引起反響的原因,筆者再三細讀兩君之鴻文,
亦反復檢討自己的拙作是否存有謬誤或文不達意,以便更正或把還欠清晰的部份另
文補述,作為對兩君之指教的回應。

但筆者覺得,若另行為文,必大同小異,等於是拙見重述。兩君所質疑的問題,若
不誤解筆者之意,在拙文中已有明確的答案,“一中各表,內外有別”雖不是成熟
的觀點,但基本可“自圓其說”,故筆者不再回應。

最近,在馬英九執政周年將屆之際,有台灣媒體報道馬英九將正式回應“胡六點”。
筆者認為,胡錦濤主席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三十週年座談會的重要講話,
是中國政府在新時期對台工作綱領性文件。“胡六點”之“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
治互信”即是首要重點。恪守一個中國是建立政治互信的基礎,沒有政治互信為基
礎,其他的諸如推進經濟合作,加強往來,擴大交流,協商涉外事務,結束敵對狀
態,達成和平協議等都難於進行,更不可能實現。這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之
理。因為,能否恪守一個中國,關係到國家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

馬英九在“胡六點”提出數個月之後欲作出回應,必然經過深思熟慮,也應該是審
時度勢後的兩岸政策,因而引起各方關注,並有所期待。

在五二二之後,兩岸關係發生積極的重大變化,馬英九當局開放的兩岸經濟政策有
許多值得給予掌聲的。但是,也無需諱言其所謂的“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
“不統、不獨、不武”對兩岸關係持續和深入發展的消極面。在此政策主導下,其
擬定不切合實際的目標,進入誤區造成兩岸關係發展的多種變數存在,甚至包括倒
退或惡化的可能。譬如:其一,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完全沒有資格正式成為WHA的觀
察員,不是務實地爭取恰如其份的國際組織活動,而把能否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WHA看
成是所謂的兩岸關係的重要指標,並提出不會為了參加而犧牲主權和尊嚴。其二,
“中華民國”不被聯合國所承認,僅與二十三個小國有所謂的“邦交”。其大部份
的駐外機構只屬民間團體性質,開展經濟文化交流活動。馬英九提出“外交休兵”,
其駐外代表卻不斷進行“外交挑釁”,在國際上制造“兩個中國”。最近,台灣當
局又擬將“僑委會”拼入“外交部”,成立所謂的“外交及僑務部”。筆者認為,
這又是一極不明智的舉動,“僑委會”與“外交部”合併,兩者混一,即必然欲在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一百七十個國家中開展象征主權的“外交”,而不單純於
經濟文化交流,這不僅於制造對立,分化僑社,破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良好的外部
環境,更嚴重的是公然違背一個中國,挑釁“一中原則”。

另者,馬英九當局再次請求美國售予數十架先進戰機;公開要北京廢除《反分裂國
家法》;還有台灣“邦交國”薩爾瓦多傳出可能與中國建交,馬英九擬出訪鞏固
“邦誼”,亦考慮若中薩建交,不主動與薩國斷交,對“雙重承認”抱以不切實的
期待。

由以上種種可見,馬英九政府對“一個中國”的把握是有所偏差的,對“九二共識”
認知的模糊,陷入了“各表”的迷思,更不懂得應“內外有別”,才能做到恪守一
個中國,與大陸建立政治互信,確保兩岸關係的持續發展。對此,筆者就“一中各
表,內外有別”相關問題,再拉雜談些拙見,冀馬英九在回應“胡六點”時,能更
多的了解海外對其“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的一些其他看法,也順便對前面提
到的兩位作者在五個月前賜教作個回應。

(一)關於“一中原則”與“一中各表”
事實上,筆者在前文中已把相關的來龍去脈交代得十分清楚,在數年中的文章中也
反復提及。“九二共識”的真實版本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若簡單
概括,“九二共識”即是“一中原則”的共識,而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在當時,雖是“以口頭方式表述”,卻有記錄在案的白紙黑字存證。“一個中國、
各自表述”,最初是台灣某些媒體對“九二共識”的錯誤概括,海基會對此抱持低
調與迴避的態度,不願作出糾正。李登輝在一九九五年以私人名義訪美,在國際上
制造“兩個中國”,台灣當局即謊稱“九二共識”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
九九九年,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又祭出“一中各表”,意在利用各說各話,把
“一個中國”表述為“中華民國”,為其“兩國論”狡辨,並企圖將“兩國論”合
理化。李登輝歪曲“九二共識”,企圖制造“兩個中國”,激起了海內外華人的義
憤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台獨”,反分裂的鬥爭。

去年三二二馬英九勝選後,一再提出“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大陸對此不置
與否,只是繼續重申“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會改變”。有媒體報道胡布熱線電話的
新聞提到“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大陸方面既不予證實,也沒有予以否認。
筆者的解讀是,大陸只強調“一中原則”,不正面反對“一中各表”,主要緣於
“擱置爭議”,盡量做到避免引起一些尚可暫時擱下的爭議。現階段更注重的是
“觀其行”及表述的“一中內涵”。另一方面,即時空背景已經不同。李登輝定位
兩岸關係是“國與國關係”,陳水扁繼承其衣砵,叫囂“一邊一國”,“一中各表”
即必然出現“兩個中國”。馬英九定位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一中各表”
即不能逾越“一個中國”。如果國民黨,馬英九當局若無視聯合國和國際社會一百
七十多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代表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現實,在國際上強
調“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那麼,在國家統一的問題上,國民黨何異於民進
黨或台聯黨?馬英九何異於李登輝或陳水扁?由於意識形態的差異而制造“兩個中
國”,導致症結永遠無解,造成中國長期分裂的實質卻沒兩樣。筆者提出在新的形
勢下,接受“一中各表”亦未嘗不可即認為,既展現更大的誠意,給馬英九更多的
空間,也可以讓其表述個所以然。倘若能夠恪守一個中國,所表述的必然吻合於
“一中原則”,謀求國家完全統一的態度即趨明朗,立場更為堅定,將促進兩岸越
走越親,統一之路越來越近。這也是海內外中華兒女所共同期待的。反之,若表述
於重彈李扁老調,新包裝“兩國論”或“一邊一國”論,那麼,“天要下雨、娘要
嫁人”,由不得人的事,該來的總是會來,掀起新一波的反獨促統,對另類分裂勢
力進行鬥爭又有何妨。但筆者認為,兩岸關係朝著好的方向發展,朝著統一的方向
推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馬英九在兩岸的問題上,能力及魄力尚有待加強,但
順乎潮流與民意在於必然,對馬英九正面回應“胡六點”及正確表述“一個中國”,
筆者有期待、有信心。筆者在這裡也穿插談些對馬英九可能兼任黨主席的看法。剛
好在一年前,筆者在發表在《海峽縱橫》的《“九二共識”的關健詞是“一個中國”》
一文中就提到:作為台灣地區領導人的馬英九應接任黨主席,在適當的時機以黨主
席的身份訪問大陸,進行歷史性的“胡馬會”亦未嘗不可,只要有“九二共識”的
“一個中國”為基礎,兩岸交流應有全新的思維,敢於作為,敢於突破。同時,筆
者亦期待今後的兩岸關係,有更高層次的交流接觸,有新的突破與新的飛躍。只要
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給台灣方面更大的轉圜空間,對於推進兩岸
關係有積極的一面。

(二)關於“一中各表,內外有別”
筆者在去年十一月十四日發表的《一中各表,內外有別》文章概要:首先強調“九
二共識”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一中各表”即李登輝企圖為“兩
國論”合法化的產物。一年來,馬英九政府再提“一中各表”,大陸未置與否,即
由於時空背景不同。筆者認為“目前接受‘一中各表’亦未嘗不可”的基礎在於馬
英九定位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但筆者強調應“內外有別”。在“內”
的部份,即兩岸之間的家務事,對於“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認知不同,僅於意識
形態的差異,一個中國的核心不受破壞,在同一屋檐下兄弟之間的家務事各自表述
可以包容,諸如“國號”主權等敏感政治議題,現在可以擱置,今後可擺到桌面上
談。在“外”的部份,即在國際事務中,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的
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聯合國和相關國際法,
也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十分明確,這絕對沒有妥協的餘地,
沒有情面可言,只有原則,沒有各表的空間。因為,這關係到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

某作者的文章認為這是筆者“片面的見解,完全漠視兩岸分治的事實,背離兩岸和
解的趨勢,只會使兩岸重要惡性的零和鬥爭,如果持續在國際上孤立台灣,而台灣
持續積累不滿情緒的情況下,兩岸關係怎麼能突破?怎麼可能向前發展?目前兩岸
都願意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尋求和解;如果中國採行”一中各表,內外有別“的
兩面手法,將根本地損害兩岸好不容易建立的互信,嚴重破壞和解的進行,甚至造
成兩岸關係停滯,倒退。”

筆者認為,這位作者的看法有些自相矛盾及倒果為因。既然懂得“兩岸分治的事實”,
亦看到“兩岸和解的趨勢。”即必然十分清楚“兩岸關係不是兩國關係”,兩岸之
間的矛盾或鬥爭,是一個中國內部的問題,對此筆者的觀點十分明確,畢竟,兄弟
間什麼都好說。“在國際上孤立台灣”的說法是有欠公允的,大陸方面對於台灣參
與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在不造成“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前提下,可以通
過兩岸務實協商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的態度是真誠的,也是積極的。反對與打擊的
是在國際上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如果以“兩岸和解”為要挾,無理
要求加入聯合國或主權國家才能有資格參加的國際組織,公然製造“兩個中國”、
“一中一台”,雖然換了主角,但仍然是李扁的鬧劇重演,豈有不被反對、不受打
擊之理?

筆者再對“內外有別”補充點拙見,如果在談判桌上,台灣方面在主觀上認為“一
個中國”是“中華民國”應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並要求統一後的“國號”為
“中華民國”這些作為條件提出來都是可以的,也是可以談的。認同同一個祖國母
親的自家兄弟,關起門來好好談、慢慢談,談出雙方都認可的一個“國號”,談出
雙方都滿意的一部憲法,談出兩岸同胞都樂見的一種,或兩種制度。在進入談判時
期,這是海內外同胞可以接受,可以包容,也可以耐心等待的。但是,如果把“中
華民國”搬上國際,宣稱“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以“中華民國”的名義
推動加入聯合國或主權國家的國際組織,即是製造“兩個中國”。“一中各表”必
須受《聯合國憲章》及相關國際法的制約,必須不違背“一中”。在中華人民共和
國已被聯合國、國際法及國際社會承認的現實中,正如筆者所言,只有原則,沒有
各表的空間。

另一作者在《“一中各表,內外有別”的由來》文中,搜集了許多相關資料。其中
包括台灣黃光國教授的《“一中各表,內外有別”:台灣的自我定位》;民進黨時
期“陸委會”副主委童振源在一九九八年發表的《台灣已經準備好談判了嗎》文中
出現的“內外有別論”;廈大台研院張文生在二零零二年指出,內外有別論是“困
擾兩岸互信的主論”,同時認為“一中各表,內外有別”脫身於“一中原則,內外
有別”並認為“一個中國,內外有別論”是李登輝時代的台灣政府的‘一廂情願’;
還有民進黨和獨派學者為了誣告國民黨政府賣台,也開始指控馬英九也是個“內外
有別”論者,馬政府認為大陸的“一個中國原則”是“內外有別”;“陸委會”稱,
大陸對台基本原則及策略不變,“一個中國原則”仍是“內外有別”等等。筆者認
為,資料中的“一中原則,內外有別”、“一國原則、內外有別”與“一中各表,
內外有別”有大相徑庭之處,在同一時期,原則不可以因地而異,表述可以有所不
同,但也絕不可以脫離“一個中國”的原則。而意識形態的差異,只是“國號”,
政體取捨之爭,或是誰代表中國,誰當家之爭。然而,真理只有一個,中國也只有
一個,孰是孰非,何去何從,一旦進入談判 ,是窮詞奪理,無理取鬧,或有理有
據,據理力爭,明眼人一看即清。筆者相信真理會越辨越明,兩岸會越談越親,何
況,自家人也可通過磋商,採取妥協也是極為可行的。所以說,在“內”可以包容
“各表”。在“外”,“一個中國”就是聯合國及相關國際法所承認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沒有其他可表述的餘地。

筆者認為,無論“一中原則,內外有別”、“一國原則,內外有別”,或“一中各
表,內外有別”,主要應看內容,即使同一名堂,其中的內涵及要達到的目的卻有
天壤之別。譬如,一八九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丘逢甲等台灣官員,面對清政府與日
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台灣被割讓已成定局,無奈之中宣佈成立“台灣
民主國”,與後來“台獨”份子要建立的“台灣民主國”或“台灣共和國”是完全
不一樣的。前者是為了祖國領土台灣不被日本侵略者佔有,後者是要把台灣從祖國
的母體中分割出去;前者是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的民族英雄,後者是分裂祖國的民
族敗類。又如筆者的“一中各表,內外有別”與其他的也有不同,更不能與李登輝
之流的“一中各表”混為一談。筆者強調內外之分,即可達到即使有“各表”的差
異,在兩岸之間不脫序“一中”,在國際上不能違逆“一中”。而李登輝之流是企
圖通過“各表”,以達到製造“兩個中國”的分裂圖謀。

筆者認為,目前兩岸關係已牢固地確立在一個中國框架裡,“一中原則”也好,
“一中各表”也罷,一個中國是不可跨出的紅線,是不可逾越的雷池。我們不妨靜
待馬英九先生回應“胡六點”,靜待其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識”
之較全面的詮釋。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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