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思潮的成因及其社會歷史根源




  “台獨”思潮是關于解決台灣問題的一种政治主張或思想傾向,即謀求將
台灣從中國分离出去,成為一個“獨立國家”。台獨思潮及台獨運動是一种非常复
雜的社會政治意識及行動,它的產生有著深刻的社會、歷史、政治及文化的背景。

  (一)“台灣意識”的負面作用被膨脹利用

  台灣人民除少數原住高山族各系同胞以外,絕大多數是在清代從福建、廣東等
地稱居來的。他們在台灣不僅遭受殘酷的封建壓迫,而且還慘遭殖民主義、帝國主
義的侵略和掠奪。

  自16世紀下半葉后的400多年里,台灣前后有16次遭到日、美、英、法、荷、西
班牙諸國的霸占和侵略,其中兩次淪為外國殖民地:第一次從1624年至1662年淪為
荷蘭殖民地達38年;第二次自1895年至1945年淪為日本殖民地50年。縱觀台灣的近
代史,其所受外國侵略之多,規模之大、時間之長、罹難之慘,在中國的其他各省、
自治區中是找不到先例的。因此,作為一种思潮根源來看,當時的台灣人民有一部
分人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仍以大明人自居,視清廷為外來政權。

  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台灣同胞在反抗异族的侵略和反對清廷統治斗爭中,沖
破原住民和不同祖籍移民間的血統、文化、語言等層層障礙,形成一种休戚与共、
相互依存的台灣地方意識——“台灣意識”。該意識有三大特點和兩面性。三大特
點是: 愛國性、反抗性和自主性, 這是它的正面。而抱怨性、排他性、分离性、
狹隘性是它的負面。正面是本質、主流,負面則是其非本質、次要的特性。在70年
代前, 負面的特性沒有產生明顯的社會影響, 后因島內外政治、經濟等諸因素的
變化,“台灣意識”被膨脹利用,在一定范圍內變成了“台獨”思潮產生的溫床。

  (二)國民党的獨裁及其封閉式的反共的大陸政策

  國民党在台灣長期實行封閉式的高壓統治,是“台獨”產生与發展的內在根据。
國民党政權本質上是官僚資本聯合民間大資本所形成的大資產階級專政体制,具有
十分濃厚的封建性和獨裁性。國民党在台灣不僅完全壟斷了島內的政治資源,窒息
了新生民主力量的成長,而且長期以來實行戒嚴法,全面剝奪了台灣人民的基本權
利,進一步激化了一系列固有的矛盾。 民眾中日益強烈的民主、 革新要求趨于情
緒化, 統治集團与人民的矛盾扭曲為省籍矛盾, 民眾對体制改革的期待被激化成
反体制斗爭的追求和支持,人為擴大了“台獨”滋生的土壤。同時國民党當局在
“反台獨”的名義下制造了大批冤案,將一批意在追求民主運動的新生代政治人物
推向了“台獨”營壘。目前,“台獨”及其外圍組織,乃至民進党中的核心人物,
基本上是從中壢事件、高雄事件乃至更早些時候的“二二八”事件中沖殺出來的一
些骨干分子。因此,民進党宣傳部主任蔡仁堅曾說,“有一种台獨是基于國民党刻
意的壓迫与不民主激壓的反彈性”。

  除此之外,海峽兩岸長期隔絕,政治体制和意識形態嚴重對立,為“台獨”的
產生与發展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對立和隔絕使海峽兩岸在意識形態、生活方式、風
俗文化、价值觀念、 傳統意識、 道德標准等各方面都出現階段明顯的差异,這种
差异淡化了人們對“祖國”的觀念。加上台灣當局多年反共宣傳及大陸方面某些政
策上的失誤反饋給台灣民眾的恐共心理, 使島內逐漸滋生了一种封閉型, 區域型
的思想体系——“台灣命運共同体意識”,企圖在中國大陸之外獨立尋求所謂台灣
的前途。這种心態在台灣長期前途不明,“沒有著落”的情況下,經外力的作用和
政治野心分子的煽動,轉趨為對台灣“獨立”的追求。同時長期的隔絕与對立使兩
岸政治、經濟利益的分割趨于固定。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 產生的一批不同的利
益集團及社會階層, 在台灣現存体制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利益,任何可能導致破坏
島內經濟、政治和社會秩序現狀的构想,都將受到這些利益集團的反對,這种維持
現狀的愿望极易成為“台獨”的社會基礎。

  (三) 經濟的畸形發展与其國際地位的不相稱性

  60年代中期,台灣實現了從農業為主的基本經濟形態到以工業為主的基本經濟
形態的轉變。至70年代初,工商業在整個經濟結构中的比重進一步增大。由于台灣
是典型的外向型經濟,經濟的維持、發展与外貿住處相關,而外貿又主要靠私人資
本尤其是中小型企業家,這些人在“經濟活動中處處受制于國際人格問題困扰”。
亟圖需要“新的出路”。進入80年代,台灣經濟迅速發展,1986年外貿總額突破1000億
美元,成為世界第13大貿易區,外匯存底至90年代初僅次于日本而居世界第二。在
此情況下,台灣的企業家要求台灣的“國際地位”要与其經濟實力“相适應”。執
政的國民党控制的輿論工具提出“需考慮台灣在國際區域以及全世界的角色”。民
進党秘書長張俊宏也鼓吹“台灣要學大英帝國,為台灣‘開創出不落日工商帝國’,
而這些均需要‘台灣獨立的國際人格’”。

  (四) 美國對台的“雙軌政策”

  長期以來,美國基于傳統戰略利益、經濟利益及道德利益的考慮,一直視台灣
為其控制亞洲的戰略要塞。戰后,通過全面推行“一中一台”政策,全力支持國民
党對台灣的統治,阻撓中國的統一,直接導致了海峽兩岸的長期隔絕。中美建交后,
美國又制定“与台灣關系法”,事實上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体。近十几年
來,美國還一直對台灣當局施加壓力, 促使其加速 “台灣政權台灣化”的步伐等
舉動,無一不給台獨分子和島內主張“台獨”的在野勢力莫大鼓勵。 美國少數政要
及學術机构還公開支持台灣 “住民自決”和“獨立”。同時,作為維護美國在台利
益的備用手段和制約措施的台獨勢力,一直保持在美國國會和歷屆政府的視野之內,
受到支持和縱容。美國這樣做的目的在于:一方面牽制台灣當局,使之不至于脫离
美國的勢力范圍,并可在必要時取國民党政權而代之;另一方面,迫使國民党政權
向民主化、自由化、台灣化的方向發展,以長期維持一個“親美抗共”的“民主政
權”。

  (五)李登輝主政后的國民党主流派日趨“台獨”化,助長、縱容了台獨勢力
的發展

  以李登輝為代表的國民党“主流派”主政以來,日趨台灣化, 并推行“兩個中
國”、“一中一台” 分裂祖國的政策。國民党“主流派”与在野民進党在關于台灣
前途等重大問題上的主張日益趨同,政策界限日漸模糊。對民進党的一些“台獨”
言行,台灣當局采取“低調處理,只說不做”、“抽象打擊,具体寬容”的態度。
在這樣的縱容姑息下,對“台獨” 的一些猖狂活動打擊無力。 如1991年5月,海外
“台獨”暴力團体在台進行破坏活動,台當局曾對其采取行動,逮捕其4名成員,但
當“台獨”分子煽動教育界師生舉行罷教、罷課、舉行示威游行等一系列鬧劇后,
台灣當局軟了下來,不僅檢討自己“時机不當”、“禮貌不周”,而且無可奈何地
以交保的形式釋放了被抓的几名“台獨”頭子。再者,對海外“台獨”分子放寬入
境管制,准許他們回台公開活動。 如“台獨聯盟” 外圍組織“世界台灣同鄉會”,
1988年、1989年連續兩次獲准在台灣舉行年會,鼓吹“台灣獨立建國”主張。 1990年
7月,又允許“台獨”組織“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回台召開年會。特別是1990年
6月,李登輝還親自邀請彭明敏、陳唐山、寥述宗、王桂榮等海外“台獨”分子回台
參加所謂“國是會議”,使“台獨無罪、台獨有理”成了既成事實。 同時在一些重
大政策方面,如“對等的獨立政治實体”論、“主權在民”論、“重返聯合國”和
“拓展國際生存空間”等方面,國民党內的李登輝和民進党有著共同的語言。對此,
民進党一雜志,曾猜測李登輝是一個“台獨聯盟的秘密成員”。民進党前主席黃信
介說得更透徹,他說:“李登輝上台后,事實上執行的就是‘台獨’政策, 与我
(民進党)并無差异,我搞‘台獨’, 他(國民党)搞‘獨台’只不過他只做不說,
我比較老實,把它說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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