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一個中國的涵義

關于一個中國的涵義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廈門召開的兩岸關系研討會 
  上指出,祖國大陸方面堅持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推動兩岸關系發展,主張 
  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平等協商。關于一個中國的原則,我們的 
  態度和主張是明白無誤的,台灣當局不應該進行曲解與誤導。 

  祖國大陸方面主張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平等協商﹔主張在兩岸 
  事務性商談中只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先不涉及一個 
  中國的政治涵義﹔主張只要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什么問題都可以談。 

  關于“一個中國”的內涵,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 
  長汪道涵都曾明確地作出說明,海協與台灣海基會也曾達成“海峽兩岸 
  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有關說明和“兩會共識”如下: 

  ──1998年1月26日,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在首都各界紀念江澤 
  民主席《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重要講話發表三周年 
  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在統一之前,在處理兩岸關系事務中,特別 
  是在兩岸談判中,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 
  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 

  ──1998年10月14日,海協會長汪道涵在上海與來訪的台灣海 
  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見面談話時表明“一個中國”內涵的86個字:“世 
  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 
  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的主權和 
  領土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 
  論。” 

  ──1992年11月16日,海協致函台灣海基會表示充分尊重并接 
  受海基會“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建議。并將海協擬作口頭表述的 
  重點函告海基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 
  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 
  義。” 

  海協的函中并附有海基會于1992年10月30日下午致函海協所提 
  出的口頭表述方案的重點:“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 
  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于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 
  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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